幾乎整整六十年前的1957年7月1日,雷震主辦的《自由中國半月刊》(第17卷第1期)刊出一篇社論「今日的司法」,這是《自由中國》以「今日問題」為總標題,連續發表十五篇社論的第一篇,指出蔣政府一黨獨大,為所欲為。該社論文長六千多字,依據該年監察院一年一度的年會檢討記錄,痛陳當前司法「比日據時代還不如…,抗戰八年所收回的台灣,竟使人民尚懷念日據時代司法之公正,怎不令人羞愧」。社論明確指出司法的四大弊病,包括:(1) 司法不獨立:(2) 審判不公平;(3) 司法主管墮落;(4) 司法人員貪污。這篇社論最後做了這樣的結論:「要反攻復國,必須收拾民心,要收拾民心,對於司法的黑暗必須儘量剷除」。

一個月後隔了一期,該刊就被迫刊出一篇「台灣高等法院對『今日的司法』之聲明」,這篇聲明同時刊登於《中央日報》、《新生報》、及《聯合報》。文中指責前述社論內容:「軼出言論自由範圍…,其用心殊難解索,如該文作者果係忠於國家愛護司法,理應負責檢舉…,茲乃捕風捉影以讕言混淆聽聞,不但法所不容,在情理亦不宜出此…,影響司法信譽」云云。但由於社論中大量引述了高達九位監委的逐字發言,高等法院不敢直接反駁,只好拐彎抹角地抱怨:「該刊社論登載不實,故事渲染,且監察委員在院會中之檢討意見,例不對外負責,該社非不知悉,乃竟摭拾此種意見…,從而誣衊全體司法同人」;用大白話來說就是:這些不負責任的監委又在亂講一通,別人都知道,只有你《自由中國》卻拿來加油添醋,是故意裝蒜嗎?是要讓我們丢臉嗎?令人擊掌稱快的是,《自由中國》在三個月之後追加一篇「再談今日的司法」,指出:「既認本刊法所不容,卻又不遵循司法途徑來處理,偏要發表那樣一篇政治性的聲明,不是正好表明自己不謹守司法本分嗎?」一棒擊中要害,高院就銷聲匿跡了。

該篇社論最值得注意的是形容司法變成了「行政的附庸」與「政治的工具」,並指出:「主管司法行政的人們,一味只知仰承意旨而行事」。這裡沒有明白指出司法是中國國民黨的附庸與工具,理由很簡單:在當時的台灣,行政也好、政府也罷,都是國民黨的同義字,「仰承意旨」當然就是指仰承該黨的獨裁者蔣介石的意旨。在1959年2月雷震又在《自由中國》寫了一篇具名長文再論司法問題,說道:「今日外來干涉司法審判之第一位,要數國民黨而非行政院」;一年半之後,《自由中國》被警總下令停刊,雷震被捕,老蔣親自指示「刑期不得少於十年」、「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」,坐實司法不只操控在國民黨手中,更在老蔣一人手中。

半世紀之後的今日,回顧這段歷史,讓人有舊事重演的感覺。那篇社論指出的弊病與結論,對照本人與張靜律師近日對司法提出的指控,有驚人的重疊。另一個驚人的相似是,日前司法院對本人發布聲明中的用語,與當年高院聲明的口氣,也如出一轍。好在自從民進黨再度取得執政權之後,中國國民黨在台灣已經成了「潦倒貴族」,理念被人唾棄、只剩一堆黨產,再也沒有獨裁靠山、威權撐腰,否則《自由中國》恐怕就是「綠色逗陣」的前車之鑑吧。台北小額借貸

但對許多綠營的政治人物而言,國民黨的垮台還是慢了一步,包括陳水扁總統在內的十多位政務官,在國民黨復辟的那幾年,慘遭國民黨藉司法之手進行迫害,以違反「程序正義」的審判過程,做出違反「實質正義」的裁罰。這些不公不義是在號稱「民主法治」的體制下發生,是在民選總統的默許下、甚至授意下公然進行,比起以往威權時代的作為,更令人覺得可恥。

為何台灣的司法如此不知長進?或許只能用漢娜.鄂蘭 (Hannah Arendt)創用的「平庸的邪惡」(banality of evil) 來解釋。鄂蘭旁聽納粹劊子手艾克曼 (Adolf Eichmann) 在耶路撒冷受審時,對自己所有犯行承認不諱,但堅稱只是聽命行事,盡力做個好軍人,而命令之下做出的邪惡行為不能算是邪惡。依照鄂蘭的想法,相對於「平庸的邪惡」是「激進的邪惡」(radical evil),是指「明知是惡而執意為惡」,例如希特勒。不過儘管在鄂蘭的認知裡,艾克曼的邪惡等級是「平庸」,但她認為艾克曼對自己所做所為還是要負責任。

艾克曼企圖逃避罪責的藉口是「服從命令」,如果我們追究威權時代的軍法官及司法官,他們所用的藉口應該也會是如此,難怪蔡總統曾以「那個時代誰不服從威權」來替某舊官僚緩頰。不過更嚴重的問題是,今天的台灣雖然獨裁已死、威權不再,可是目前不少盤據在各級法院的法官,若不是長期吸取黨國奶水長大,就是長期接受黨國洗腦教育,黨國思想早已「內化」;即使是黨禁解除後的八、九年級生,仍是在黨國遺緒的司法生態中浸淫,有相當比率先天上還是以國民黨為正統、以民進黨為異端,這是人之常情,不必也不能否認。

司法院儘管大聲嚷嚷,2011年公告的「法官法」明訂法官退出政黨,但對歷史稍加留意就知道,「各級法官須超出政黨以外」的規定,早在1946年憲法母體的「政協憲草」中就已明訂,其後青年黨與民社黨在制憲時也堅決要求列入憲法,雷震說:「因為他們受夠了國民黨『黨化司法』的痛苦」。結果的確入憲了,但「國民黨各級黨部照樣用種種方法『橫加干涉』」。所以「法官法」再重申一次,會有多少實質效果?國民黨籍的法官表面退出政黨、其實只是化明為暗,意識上則並未解放。

時至今日這些「黨化法官」雖不能再以「服從命令」為惡,但司法制度中的「獨立審判」與「自由心証」提供了更好用的保護傘,判生判死、存乎一心,可以說世間再無更絕對的「獨立」與「自由」了。運用在現階段的台灣,退可以縱放馬英九在職時的弊端、進可以牽制民進黨政府對轉型正義的追求,進階版的黨化法官已完全適應了政黨輪替的環境變遷,成為物競天擇的贏家。

萬幸孫文《五權憲法》提供一個監察權,可以彈劾不知長進的法官,意外讓新政府得到一個清除司法敗類的破口,真是天佑台灣。然而就如黑契 (Abraham Heschel) 的名言:「良善的對面不是邪惡,是無感」,我們固然面對頑強的邪惡,但真正可怕的是國人對邪惡的無感。在進行中的監察委員補提名作業,若是能引起台灣人民對司法毒瘤與國民黨反撲的警覺,對日後監委行使職權的全面監督,對台灣司法改革永不止息的熱情,或許這才是最大的成就。

本文轉載自《綠色逗陣》台灣司法有長進嗎?,特此致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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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莊男被燒死在後車廂,陳屍地點讓警方懷疑案情不單純。(圖/東森新聞)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東太麻里鄉北里村山區16日上午7時許,發生一起火燒車意外,年僅20歲的莊姓駕駛被燒死在後車廂,另一名20歲黃姓乘客則逃到3公外的地方。警方認為案情並不單純,死者的家屬透露莊男疑有輕生念頭,因此懷疑可能是加工自殺,詳細原因還要進一步釐清。

台東縣警方16日上午7時許接獲民眾報案,北里村山區一處產業道路發生火燒車意外,警方立刻調動消防人力一起前往救援,途中發現受到嗆傷的黃男一個人走在馬路上,接著才找到已燒到剩骨架的吉普車,撲滅火勢後也在車內發現莊男燒焦的屍體。

警方調查現場發現,死者莊男陳屍在後座椅跟車門之間,依起火前的車內佈置判斷就是後車廂的位置,而當時後車門又呈現關閉狀態,讓警方起疑認為,如果要逃命怎麼會跑進後車廂。

▲黃男表示不清楚起火原因。(圖/東森新聞)

黃男接受偵訊說,他和莊男是死黨常常一起出門,此次相約從高雄出發前往台東,途中因為太累就先睡著了,後來感到灼熱驚醒後才發現車頭已經著火,旁邊的莊男又昏迷叫不醒,眼看火勢蔓延才逃出車外,並不清楚起火原因。

警方初步研判,莊男將車開到太麻里北里山區後,從後車廂進入車內點燃火源自焚,但因整輛車被燒成廢鐵,車輪僅見鋼絲與鋁圈,鑑識人員難辨認引燃物。只是死者陳屍處讓人起疑,而黃男事後為何又獨自走到3公里外,案發前是否知情或另有隱情等,詳細情形仍需進一步調查,也不排出有加工自殺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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銀行會依照貸款人的風險高低來決定你的額度及利率,但每家銀行選擇判定財務條件的項目不同,因此還是要找了解各家銀行貸款商品的專家,根據每位消費者的財務狀況,提供量身的服務建議。

觀念一:為增加價值而負債

確認為何負債,這是非常重要的。例如:投資在自己的學習上,讓自己增值或是購買增值性商品:如房子、土地,借貸是有必要的。但花費在日常生活的消耗品,例如吃大餐、買件名牌衣服、出國渡假等,就沒那麼必要,寧可克制消費慾望,也不要借錢來做奢華的消費。

觀念二:負債金額要在有能力還款的範圍內

許多人在借錢後,完全沒有考慮到還款能力,之後發現即使不吃不喝,薪水也都不夠還債。然而,貸款若是遲繳,通常銀行會加罰滯納金,一般是利息的10%,有的則為未償金額的2%,加上信用卡、現金卡利率18%或以上,小額信貸前六個月3%至4%,第六個月起會提升至10%以上,利滾利的結果就會像滾雪球般小額借款利息,讓負債更多、負擔更重,更是無法處理,到時不僅會被殘忍的催繳,還會留下信用不良的記錄。以後若想再申請其他貸款,便會碰壁,或是被核定更高貸款利率,得不償失。

那到底要如何評估自己的還款能力呢?一般而言,還款能力大約是月薪的25%,如果月薪四萬元的話,每月可以負擔的償還金額約一萬元。

觀念三:釐清低繳款金額內幕

許多貸款商品標榜繳款金額低,那是因為前六個月只還息不還本的寬限期,或前幾個月利率較低,讓人誤以為有還款輕鬆的假象,本金沒還,利息怎可能減少?因為利息都是按未還清的本金餘額計算的,在本金沒降低的情況下,利息當然居高不下。許多債務人會以為自己很努力在還款,到最後才發現原來還的大部分都是利息,本金才還一點點,多花許多冤枉錢還不能把債務還清才是最可怕的。(強調)

觀念四:要清楚複利的可怕

千萬別小看”複利+時間”的威力,他們可是哥倆好的超級吸金機!他們結合在一起後,會讓債務無窮大,這就是複利的概念。舉例一萬元,以年複利10%每月計息計算,若完全沒有償還情況下,三年後的本利和(本金 + 所產生的利息)是13,482元,十年後,便是198,374元,增加將近20倍。

所以高利率的信用卡和現金卡,盡量不要使用循環信用,否則一開始只是欠小錢,經過時間和複利的累積,將滾出一大筆債務。所以有債務時就要,即時行動有效解決債務,才不致於付出更高的代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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